醉驾扣证后再醉驾被判"危害公共安全罪"

2010-12-09   zhouds

浙大同力驾校学车网获悉,去年1119日凌晨,一辆蒙迪欧小车从杭州市凤起路由西向东转弯至中河路时,撞上一辆电动自行车和一辆出租车,之后,继续驶向体育场路口,遇红灯也没有停下来,撞上了两辆小车,其中一辆出租车被撞后失控,又撞向边上另一辆出租车,出租车乘客戴先生、王先生都受了伤,其中戴先生伤势严重。

  经交警部门调查,肇事者詹某那天晚上先是在KTV喝了大约一瓶红酒,后来去吃夜宵又喝了1瓶啤酒。经鉴定,当时詹某已达到醉酒程度,负事故全部责任。交警发现,去年610日,詹某已经因醉酒驾车被查获,被处以行政拘留8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第二次撞车时,处于无证期间。

  承办检察官认为,詹某在因醉酒驾驶被暂扣驾驶证期间,再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据浙大同力驾校学车网了解,詹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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